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11月22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70146183號函辦理。二、旨揭計畫由庾澄慶先生公益代言,相關文宣品(包含大型布條、海報及壁報)將由董事基金會寄發至本市各級學校。三、為增進各級學校師生健康促進,請學校公開運用上開文宣並持續推廣,並鼓勵學校師生踴躍參與「拒菸超人、在我班」PO照活動(活動辦法詳如附件),以建構無菸校園氛圍。四、如有旨揭活動相關問題,詳情可至「拒菸超人」粉絲專頁(https://goo.gl/RwM4G2)查詢,或洽該基金會聯絡人:林芝芑小姐,電話:(02)2776-6133轉104。 檢送旨揭活動辦法1份。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