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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 暑假期間,從事水上活動,最重要的是平安,提供「水上活動須知」給您參考。
發表人 匿名 於 2008/7/25 14:02:33 (509 人讀取)

水上活動須知:
一、瞭解身心狀況:為安全起見,凡患有心臟病、高血壓、羊癲癇、肺病、精神病、眼病、耳病、感冒、皮膚病或其它傳染性之疾病者均不宜下水游泳。
二、選擇安全的游泳場所:凡有一定範圍之游泳池或海水浴場是游泳最安全的地方。避免到不明地形、溪流、河圳、湖泊等地方游泳。
三、選擇適宜的水溫與氣溫游泳:天氣太冷、水溫太低均不宜下水。
四、結伴游泳:最好兩人以上結伴游泳,以備萬一意外發生時,可以互相幫助。
五、遵守游泳場所的管理規則:各浴場依據當地不同環境之需要而訂定,泳者必先了解遵行。
六、從事水上活動時,最好穿上救生衣,以策安全。
七、具備水上安全的常識與救生的應變技能。
八、游泳時若發現臉色蒼白,嘴唇發紫,身體發抖或手腳起皺紋,此乃表示游泳過久已不適於再游泳的徵兆,應即上岸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