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
1.臺北市多語文競賽實施要點。
2.本校提升學生英語能力實施辦法。
二、目的
1.倡導英語教學,增進學生英語能力。
2.引起學生學習英語的興趣,培養學生聽、說英語的基本能力。
3.選拔各項目成績優異學生代表本校參加本市舉辦之相關比賽。
三、參加對象
1.演說組:二~四年級自由報名,每班最多3名。五年級每班派2~3名。
2.讀者劇場組:四年級每班派2名參加,最多3名。五年級每班派4名參加。
四、報名日期:108年3月1日前先將報名表給英文任課老師簽名,再交至教務處。
五、競賽內容及相關事項
1.英語演說:
(1)競賽日期: 108/3/21(四)上午8:00集合(地點:4F演奏廳)
(2)評分標準: A.語音45%,B.內容45%,C.儀態10%
(3)參加對象:二~四年級自由報名,每班最多3名,五年級每班派2~3名。
(4)報名須知:題目自訂,報名時需填寫題目及綱要;比賽時間每人3到4分鐘,時間超過或不足每半分鐘扣總分1分。
2.讀者劇場:
(1)競賽日期: 108/3/28(四)上午8:00集合(地點:4F演奏廳)
(2)評分標準: A.正確30%,B.流暢30%,C.語調30%,D.音量10%
(3)參加對象:四年級每班派2名參加,最多3名,五年級每班派4名參加。
(4)報名須知:自選一篇1~2分鐘的故事(請標註出處),朗讀出來,不需背稿,不有道具配樂,時間以1~2分鐘為限。時間超過或不足每半分鐘扣總分1分。勿準備任何佈景、道具、配樂、動作,服裝亦不列入評分。
六、獎勵:演說、讀者劇場各組均依參加人數多寡分組,擇優頒發獎狀,並選取具潛力之學生,代表學校參與臺北市英語學藝競賽。
七、評審:由教務處聘請具專長教師擔任。
八、本辦法陳 校長核可後實施,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
詳情請見 實施辦法暨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