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2月13日發文字號:北市教人字第1083014687號主旨:修正「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教師參與行政訓練與支援作業原則」1份,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說明:一、檢送「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教師參與行政訓練與支援作業原則」1份。二、本案業已完成臺北市政府法律事務管理系統線上填報作業,系統流水號為 1080500J0007,請本府法務局刊登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