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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 轉知108年至111年全國公教員工及其親屬長期照顧保險方案之適用對象,納入公教員工子女
發表人 人事主任/廖彥晴 於 2019/6/17 15:54:53 (180 人讀取)

臺北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6月13日
發文字號:府授人給字第1080130098號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108年至111年全國公教員工及其親屬長期照顧保險方案之適用對象,納入公教員工子女,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機關(構)同仁參考運用。
說明: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8年6月12日總處給字第1080036089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1份。

人事總處來函

說明資料

D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