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7月24日發文字號:北市教政字第1083069096號主旨:檢送「臺北市政府揭弊者保護作業原則」1份,並自108年8月1日生效,請查照。說明:一、依本府108年7月23日府授政二字第10830055702號函辦理。二、本案業經本府108年7月23日府政二字第10830055701號令發布,並已刊登本府電子公報系統。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