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109學年度國民小學兒童權利公約藝術創作營實施計畫
目的
一、 為協助推動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及瞭解其內涵,重視兒少權益,以藝術創作營方式,辦理學生認識兒童權利公約內容之活動。
二、 期望透過參與過本創作營之學生作品,充分融入兒童權利公約精神,將其製作成文宣品,以兒少代表宣傳給兒少的方式,讓兒童公約精神更廣泛地被大家所知。
參加對象:臺北市國小學生108學年度3、4、5年級學生,每梯次25名,共50名。
活動日期、時間與地點:
一、活動日期:
1.第一梯次:109年8月20日(四)至109年8月21日(五)
2.第二梯次:109年8月24日(一)至109年8月25日(二)
二、活動時間:09:00~16:00
三、活動地點:臺北市中山區長春國小2樓美勞教室。(臺北市中山區長春路165號)
歡迎報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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