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一、依據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109年9月16日北市觀產字第1093027226號函辦理。二、為落實露營遊憩活動安全,請貴校請向親師生宣導下列5點事項:(一)充分的行前規劃與準備。(二)選擇合法的露營場地。(三)避免進入危險地區或水域。(四)提高警覺注意安全。(五)不帶走也不留下任何東西。三、檢附交通部觀光局函文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