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胎以上子女,符合下列規定者,得申請教育補助金(以下簡稱本補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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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胎以上子女就讀國民小學教育補助金發給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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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胎以上子女,符合下列規定者,得申請教育補助金(以下簡稱本補助金):
(一)設籍本市,領有臺北市政府民政局核發之第三胎以上子女證明卡。
(二)就讀臺北市公、私立國民小學(以下簡稱學校)一至六年級。以上如有特殊情形者,並得由教育局或授權學校專案核定。
(三)補助金之申請、審核及撥款方式如下:
一年級及新轉入生符合資格學生家長填寫「臺北市市民第三胎以上子女就讀國民小學教育補助金申請表」(黏妥「臺北市市民第3胎以上兒童證明卡」正面影本),並檢附戶口名簿影本,於106年10月12日(星期一)前向學校提出申請,逾期視為自動放棄。二至六年級家長可簡化申請流程。
申請請洽註冊組 Tel: 2791-5870 分機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