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教育部109年4月20日臺教師(一)字第1090045792A號函
辦理。
二、為配合教育部辦理藝起來尋美計畫,達成本市5年內轄屬國
民中小學全數參與藝文場館體驗活動之目標,本局訂定旨
揭計畫,安排學生至藝文場館體驗參訪,增進生活美感經
驗。
三、旨揭計畫重點說明如下:
(一)申請對象:為本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各校以班級組群
或學年為單位提出申請,108學年度至112學年度每校限
申請1次,本市轄屬學校5年內須全數參與。
(二)藝文場館體驗地點:以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藝拍即
合」網站(https://1872.arte.gov.tw/)所列之藝文場館為主,請逕自「藝拍即合」\「藝文體驗教育」\「藝
文館所查詢」網頁查詢。
(三)計畫辦理時間:自110年1月1日起至110年6月30日止。
(四)經費補助:以校為單位,每校補助以新臺幣1萬9,000元
為限,預計開放53校申請。補助項目為保險費、租車
費、門票費及雜支等4項,不足部分由各申請學校自籌經
費。
(五)本案經費採納入預算方式執行,於場館體驗結束後兩週
內,檢附計畫成果報告及經費核銷資料,逕送本局辦理
經費核撥銷事宜。
四、請有意願申請之學校於109年12月16日(星期三)前備妥計
畫申請表及經費明細表函報本局,申請表及經費明細表請
分開填寫,計畫申請表電子檔(word檔)請以email寄至
edu_ace.14@mail.taipei.gov.tw,並至網路填寫申請表
(https://forms.gle/qy9cmv81dK6LNHHb6),俾利辦理後續
審核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