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2月18日發文字號:北市教人字第1093115906號主旨:函轉教育部「支(兼)領月退休金公立學校退休教職員『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之認定及請領退休給與之權利問答一覽表」,請查照。說明:一、依據教育部109年12月16日臺教人(四)字第1090139821號書函辦理。二、檢附權利問答一覽表1份。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