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務對象:就讀本市所轄之公、私立國民小學110學年度上學期一年級學童及109學年度下學期尚未完成塗氟現為二年級學童。(二)服務方式:符合上述學童家長於110年12月31日(五)前持「臺北市110學年度上學期國小一年級學童免費牙齒塗氟及口腔檢查紀錄表」或「臺北市109學年度下學期國小一年級學童免費牙齒塗氟及口腔檢查紀錄表」(以下簡稱塗氟紀錄表),至本市牙科合約醫療院所接受牙齒塗氟防齲服務,免收掛號費。(三)服務期間:即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五)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