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111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結果,已在臺北市資優中心公告臺北市資優中心家長也可上各鑑定學校觀看結果,請有通過的二年級家長留意以下之時限:經臺北市鑑輔會鑑定通過,安置於分散式資優資源班、特殊教育方案(校本資優方案或區域衛星資優方案)之學生,須於111年5月20日(星期五)前繳交安置同意書;逾時或未完成繳交者,視同放棄,事後不得要求再行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