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本校111年6月1日課程發展委員會決議:1.期末定期評量如期於6/23(四)、6/24(五)辦理。(申請自主防疫假學生回校參加實體考試)。2.如學生6/23(四)、6/24(五)未能參與定期評量(居隔、確診、請假),統一訂定補考日期為6/27(一)。3.倘學生仍於學校所定時限內無法進行補考時,將參酌個案實情,從寬處理個案成績,將學期成績中期末定期評量所占比例分配至期中定期評量,並授權各任課教師依狀況進行微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