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依111年6月1日課程發展委員會決議:學生6/23(四)、6/24(五)未能參加定期評量,統一於6/27(一)補考。2. 倘學生於上述時間無法進行補考時,將參酌個案實情從寬處理個案成績,將學期成績中期末定期評量所占比例分配至期中定期評量,並授權各任課教師依狀況進行微調。3. 請級、科任老師於6/24(五)中午12:00前上網填寫google表單提供補考學生名單,以便教務處安排補考事宜 https://forms.gle/1F1PArSqAZDQW39v8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