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學生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由任課老師或級任導師申請之:一、家庭遭逢變故,以致學生無法順利就學或維持生計,需急難救助者。二、領有低收入戶與原住民身分證明者,原則上不另補助,但有特殊狀況需補助時 ,經老師提報者。三、其他特殊狀況需補助時,經老師提報,由審查小組審議通過者。申請手續及申請時間:一、填寫申請表一份。(附件一)二、前條各款申請時間不限,依需求隨時提出申請。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