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98年9月10日至98年10月10日對象:因重大天然災害災區受災家庭之在學子女,未享有因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補助費,確有就學困難者。申請辦法:請洽協會承辦人余信貞89127636上網查詢;http:/www.rel.org.tw/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