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年11月1日起開放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行駛9條快速道路,請依規定行駛。行車速度越快,越易生嚴重傷亡事故;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行駛於9條快速道路時,請依速限行駛、全天開頭燈、 穿戴全罩式安全帽、保持行車安全間隔、禁止任意變換車道及禁止同車道超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