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獎勵之志工為從事志願服務工作,服務時數三千小時以上,持有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者。 一、服務時數三千小時以上者,頒發志願服務績優銅牌獎及得獎證書。 二、服務時數五千小時以上者,頒發志願服務績優銀牌獎及得獎證書。 三、服務時數八千小時以上者,頒發志願服務績優金牌獎及得獎證書。歡迎符合資格之本校志工申請獎勵 ,志工符合前列規定,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至大湖國小輔導室辦理。詳見附件志願服務辦法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志願服務申請獎勵事蹟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