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供因重大天然災害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在學子女 且未享有公費待遇者2.申請期限自100年9月10日到10月10日止. 申請辦法及表單請至該會網站http://www.rel.org.tw 下載,洽詢電話 02-89127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