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定計畫重要內容如下:
一、實施對象:設籍本市且需有家長或監護人至少1人共同設籍,年滿5足歲(95年9月2日至96年9月1日出生),具資優特質且社會適應行為與國小一年級學童相當者。
二、申請方式:由家長或監護人攜戶口名簿正本、報名表至戶籍所在學區學校(共同學區者請向欲就讀之學校)註冊組核章後,就近相本市個行政區受理報名之承辦國小報名。
三、報名費用:初選報名費800元,複選報名費1500元,低收入戶子女或及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檢附相關資料查驗後免收報名費。
旨揭計畫公告於以下網站:
台北市政府教育局www.edunet.taipei.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