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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 請注意,為加強安全性,民航局規定搭乘「超輕型載具」者,須年滿15歲。
發表人 匿名 於 2012/3/23 16:34:24 (268 人讀取)

民航局修正「超輕型載具管理辦法」,規定搭乘「超輕型載具」(如固定翼載具、直昇機載具、陀螺機、動力滑翔翼、動力飛行傘等)須年滿十五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