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內湖區大湖國民小學泳訓班學員注意事項
一、為防治傳染病,請學員先到櫃台報到量體溫;若體溫超過38℃,嚴禁入水,並請儘速就醫。
二、學員完成報到後,進行更衣(穿著泳裝),然後到泳池畔靜候教練指示。
三、入池一律須戴泳帽、泳鏡。
四、不得攜帶泳圈入池。
五、嚴禁學員攜帶玻璃器皿、玻璃製水鏡或其他危險物品入池。
六、入池應先沖洗全身和腳底,以維護水質。
七、請聽從教練及救生員之指導,勿於池畔奔跑或從事危險之遊戲。
八、上課中發現自己身體不適時請告訴教練,立即上岸處理。
九、不得於池畔或池中食用東西,以免影響水質或發生意外。
十、除了身心障礙學員需家長全程陪同以外,其於家長請勿入內。
十一、學員上課請勿攜帶貴重物品,本校不負保管之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