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象--設籍本市未滿18歲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家庭兒少與其他弱勢兒少
補助內容—
(一)全民健康保險規定應自行負擔之住院費用。
(二)住院期間之臨時看護費。
(三)其他有特殊、臨時、重大或急迫醫療事件,經 社會局評估具扶助需求者。
(四)補助申請表件與說明資料,請至 社會局網站(http://www.dosw.tcg.gov.tw/;首頁>兒童與少年服務>經濟補助>臺北市弱勢兒童及少年醫療補助)下載
(五)如有相關疑問,請洽詢 社會局承辦人楊小姐(聯絡電話:1999(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69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