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2.10.11臺教國署國字1020100258號函辦理。二、鼓勵各校規劃辦理校外教學參訪時能善用教育部所屬社教館所(如附件-教育部終身教育司提供),亦得納入國教署校外教學優先補助地點。三、有關社教機構活動資訊可至教育部社教博識網(http://wise.edu.tw/index.aspx)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