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保障民眾健康權益,建構無菸環境,市府衛生局特依法公告臺北市市政大樓戲沙區周邊區域(位於信義區市府路1號),自102年12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二、 於禁菸場所吸菸者,將依菸害防制法第31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本案自102年12月1日起另載於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網址: http://www.health.gov.tw )資訊公告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