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臺北市自購公費流感疫苗提供對象為 設籍臺北市3歲以上市民 ,符合接種資格之市民,若至本市流感疫苗合約醫療院所接種流感疫苗,只要 自付掛號費及診察費 ,疫苗免費;若至12區健康服務中心之院外門診部施打,則疫苗、掛號費及診察費皆完全免費服務。二、本校同仁如欲接種流感疫苗,請至健康中心登記。三、102年度流感疫苗暨肺炎鏈球菌疫苗接種計畫合約醫療院所名冊 請見附件。附件下載四、流感疫苗接種須知 請見附件。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