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與管理辦法」相關規定,通過該會辦理之環境教育30小時核心科目研習課程者,可憑該會開立之結訓證書、大專以上畢業證書、大專以上成績單及申請書,向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 二、欲參加研習班學員請先至該會報名系統網站( http://edu.ntifo.org.tw/index.aspx )報名,報名後請自行查詢或來電確認,報名成功後,若因故無法參加請於開班10天前來電告知。 三、本班開辦課程內容、講師、講題、收費標準、上課地點等訊息請參閱附件資料或至該會「臺灣農業人才培訓網」下載區訓練表單下載。 四、參與本班課程結業學員,於結訓後可獲得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每人兩千元之經費補助。 五、本案如有疑問請洽該會承辦人曾小姐,聯絡電話:(02)28762676分機2236。 六、簡章請見附件。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