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面裝飾圖 版面裝飾圖
:::
:: 學校組織
:: 學校簡介
:::
 
行政公告 : 轉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受理103年度「志願服務貢獻獎」申請辦理
發表人 匿名 於 2014/4/9 15:36:39 (194 人讀取)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103年度「志願服務貢獻獎」申請規定:
1.志工於本市累積服務時數在600小時以上,
持有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者,頒授志願服務貢獻獎獎狀及獎品。
2.本獎勵每人以受獎一次為限。
3.申辦截止期限為103年5月30日。
4.凡本校志工團家長符合資格者,請洽輔導室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