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志願服務榮譽卡」申請說明申請資格--1.凡本市各機構志工服務年資滿三年,服務時數達300小時以上者。2.檢具一吋半身照片二張、服務紀錄冊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3.已申請台北市熱心公益卡之志工,如擬申請本榮譽卡,須先繳還公益卡,二卡不能兼領。歡迎有意申請之校內志工洽詢輔導室蕭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