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對象:(一)低收入戶。(二)中低收入戶。(三)家庭突遭變故(含失業、被裁員及給予無薪假者等)經濟陷入困境,無法順利就學,經班級導師認定需要協助者。(四)家戶年所得在新臺幣30萬元以下,且家戶年利息收入低於10萬元以下者(本身分別不提供午餐費補助)。申請截止日:103年9月9日欲申請者請洽註冊組或級任導師詳細計畫內容附件下載申請表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