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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 轉知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民生副中心大樓周邊人行道自104年3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公告
發表人 匿名 於 2015/2/26 16:07:14 (184 人讀取)
一、為保障民眾健康權益,建構戶外無菸環境,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5條第1項第13款規定,公告民生副中心大樓(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199巷5號)周邊人行道,自104年3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違反規定於上開禁菸場所吸菸者,將依菸害防制法第31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