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學年度美術創作展第二次收件注意事項:一、請各班先進行初審,並填寫參加初審名單。二、參加複審須繳家作品(3件/人)、小作家的話、報名表(請帖於作品右下 角),相關表格可於網路下載,或到教務處領取。三、校內收件期間:97年4月28日至5月2日,並將進行複審,欲參加者請於時 限內交件,逾時不候,敬請把握。四、實施辦法及相關表格詳如附件,歡迎同學踴躍參加。附件下載word附件下載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