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申請參加105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計畫的學生,請學生之法定代理人申請辦理個人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計畫,於105年4月25日(星期一)前檢具申請表、計畫書及申請案件審查表等資料1式7份,送件本校教務處辦理。附件下載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