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實施對象:104學年度下學期四年級學童。二、計畫期程:10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三、獎勵方案:(一)護眼全勤獎:完成本計畫102年至105年共6波專業視力檢查之學童,頒予獎狀1只。(二)控度模範獎:第2波(103年1至3月)視力檢查度數相較於第6波(105年1至4月),2年增加度數低(等)於50度者,予宣導品1份。 (三)獲得「護眼全勤獎」及「控度模範獎」之學童名單將公佈於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外網( http://health.gov.taipei )。四、其他詳情請見附件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