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補助內容包含:
檢查用之掛號費及專業視力檢查(裸視視力檢查、最佳矯正視力、散瞳前驗光、裂隙燈檢查及散瞳後驗光)費用。
學童於檢查後之其他醫療需求(如:領藥等)並不包含於本計畫補助項目,
為了避免家長混淆誤解成持護眼護照去做檢查卻被收取費用,建議請家長另行以健保卡掛號約診就醫,惟在家長在了解上述情形後,若願意配合以健保卡掛號就診,仍可視醫療院所當日診療狀況進行治療。
二、 本計畫與學校學生健康檢查中之視力檢查不同處在於藉由散瞳驗光測得學生之眼球屈光度數,因此未經散瞳之驗光,則失去本項補助之意義,且使用散瞳劑之目的係使睫狀肌短暫的完全麻痺鬆弛以測得較正確的屈光度數,並非治療之用,因此即便學童已使用角膜塑型片矯正視力並不影響其療程,而散瞳後瞳孔放大,更能清楚的檢查瞳孔周邊視網膜或視神經是否有異常。
三、 105年第二波檢查期程為7月1日(五)至10月31日(一), 105學年度除了三、四年級維持一年兩次檢查,二年級學童之補助變更為一年一次。
四、 家長如有疑問,可請其洽詢市民熱線1999轉1863或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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