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對象:
「獎學金」: 目前就讀國小、國中、高中/職、五專、大學或研究所且持續治療中之"癲癇朋友"(不含進修、推廣教育之學生) 。
「助學金」申請對象:就讀於小學且家境清寒之"癲癇朋友"。
二、若有符合資格且欲申請獎、助學金之學生,請自行至該協會網站 http://www.epilepsyorg.org.tw 下載所需表格,填妥申請表格,並備妥相關文件後,於105年10月3日前郵寄至社團法人台灣癲癇之友協會(以郵戳為憑)。
三、送件者經審核通過,由該協會個別通知並公告於該協會網站,並於106年1月14日該協會年會上公開頒獎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