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對象
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學生及公私立大專院校學生,家境清寒或有其他重大事故之事實,以致就學困難之學生且持續治療中之 "癲癇朋友" (不含進修、推廣教育之學生)。
二、申請資格
(一) 申請者需附104學年度全年學業成績單;申請「獎助學金」者於修業年限內,學年操行80分以上(含80分)德行成績無曠課及懲處紀錄、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含75分)學生。
(二) 未享有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者。
(三) 每戶補助一名。
(四) 獎、助學金受獎同學請親自出席106年1月14日之會員大會(或由受委託人代表出席)接受公開表揚。
三、申請時間
即日起至105年10月3日止,截止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再收件。申請資料請寄至「105台北市敦化北路155巷66弄41號地下室 社團法人台灣癲癇之友協會 收」。
四、 其他詳情請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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