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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 轉知有關衛生福利部於105年12月至106年3月辦理「105年身心障礙者生活狀況及需求調查,請參閱
發表人 特教組長/廖正陽 於 2016/12/12 8:27:56 (148 人讀取)

說明:
一、依據本府社會局105年11月30日北市社障字第10547445200號函轉衛生福利部105年11月21日衛部統字第1052560875號函辦理。
二、本調查係衛生福利部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11條規定,每五年辦理一次旨揭調查,並經行政院主計總處105年11月9日主普管字第1050401222號函核定。
三、為順利完成訪問,該部請相關單位於受訪戶查詢時,就以下調查事項適度說明以降低疑慮:
(一)調查對象為領有政府機關發給之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者及其主要家庭照顧者,採抽樣實地訪查方式辦理,訪問期間為105年12月5日至106年3月31日,訪問員會事先寄發衛生福利部致受訪戶函,訪問時將配戴訪員證及攜帶致受訪戶函副本,以作為實地訪查身分證明之用。
(二)調查主要目的係為蒐集我國身心障礙者之基本資料、居住狀況、休閒活動及交通狀況、起居生活狀況、經濟狀況、健康及醫療照顧、教育服務需求、社會參與、工作狀況,以及家庭主要照顧者負擔等資料,以作為提供政府制定身心障礙者相關福利政策之參考,訪問員不會詢問上述調查問項以外資料,亦不會要求受訪者提供帳戶或是存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