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面裝飾圖 版面裝飾圖
:::
:: 學校組織
:: 學校簡介
:::
 
行政公告 : 轉知內政部函4月7日為「言論自由日」
發表人 匿名 於 2016/12/29 11:18:52 (285 人讀取)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105年12月23日台內民字1050448941號函辦理。
二、旨揭紀念日係內政部依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第5條之2規定,報奉行政院核定4月7日為言論自由日,該日只紀念不放假,請貴機關配合檢視各項施政作為,並規劃舉辦相關宣導活動,維護言論自由此基本權益及核心價值。
三、言論自由之定義:
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