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學生團體保險自治條例補助免繳身分通知一、臺北市學生團體保險自治條例中通過新增法定代理人或在校生持有重度、極重度身心障礙手冊者為本市自治條例中免繳保費生,其保費由本府以全額補助,註冊四聯單裡面費用將扣除學生保費。二、符合資格者請於6/20前繳交其身心障礙手冊影本並註明學生班級座號姓名至學校健康中心,逾時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