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課期間除了家長會辦公人員及各處室當值志工可憑證進入校園以外,其他人員有事欲進入校園,須經校方相關人員確認無誤,並完成換證手續後,方得進入。
二、上課期間家長送物品給子女請放置警衛室,由警衛於下課時聯繫該生到警衛室領取。如果要親自將物品交給子女,請在警衛室等候,警衛於下課時間聯繫該生到警衛室領取。
三、中午送便當,請將便當放置於警衛室旁的便當車。如果要親自將便當交給子女,請與子女約定於第四節下課至校門口領取。
四、7:20∼7:50上學期間,家長送小孩上學,非必要請勿進入校園;如有必要,請在紀錄簿上登記。持有學校所發證件如幼兒接送證、愛心志工服務證則可免登記。
五、本校「校園門禁管理辦法」請參見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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