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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註冊組長/施翰澤 於 2020/6/30 10:32:30 (116 人讀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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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註冊組長/施翰澤 於 2020/6/29 8:11:16 (165 人讀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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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生教組長/郭明讓 於 2020/6/23 9:00:00 (419 人讀取)

本年度新生報到採線上方式進行,家長可透過入學通知單上QR CODE或下列網址進行新生報到以及新生資料填寫。

目前線上報到作業時間已結束,需自行前往本校進行報到,
新生資料填寫時間至6/30,請家長協助利用時間完成填報。

相關新生線上報到疑問請洽本校教務處註冊組02-27915870#25施老師

新生報到入學網址
按此連結


 

 
發表人 生教組長/葉俊宏 於 2020/6/22 11:48:22 (138 人讀取)

轉知臺北市稅捐稽徵處訂於109年7月9日至15日(週一休館)假本市萬華區
剝皮寮歷史街區129、131號展覽室舉辦109年「雲端發票好順稅 私菸假酒掃起來」特展,鼓勵民眾踴躍參與。

活動圖片


 
發表人 人事主任/廖彥晴 於 2020/6/19 15:29:55 (103 人讀取)

臺北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6月12日
發文字號:府授人考字第1090122838號

主旨:修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教職員工酒後駕車經警察查獲及上班期間飲酒之相關懲處標準表」(如附件),並自109年6月30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教育局109年5月26日北市教人字第1093048566號函辦理。
二、本府前於108年11月14日以府授人考字第1080156374號函修正旨揭標準表,現因應教師法於108年6月5日修正公布,訂自109年6月30日施行,爰配合修正該表有關教育人員有酒後駕車所定違規情節之懲處規定,除明定相關教育法規之條款外,另酌作文字修正,以臻明確。

懲處標準表
修正對照表


 
發表人 體育組長/余森智 於 2020/6/18 16:33:24 (434 人讀取)

一、活動時間:
(一)中華民國109年7月27日(星期一)至8月21日(星期五)止。
(二)期別:每期5天。
期別 第一期 第二期 第三期 第四期
日期 7/27∼7/31 8/03∼8/07 8/10∼8/14 8/17∼8/21
(三)班別:
班別 時 間
第一班 08:00至09:30
第二班 10:00至11:30
二、報名日期/時間:109年7月01、02、03日,每日08:30~11:30。
三、報名地點:本校創新樓2樓學務處健康中心辦理。
四、報名費用:普通票800元(大學以上及成人),學生票700元(限高級中等以下學生),上開票價內含保險費,免費生須自付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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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衛生組長/洪嘉佑 於 2020/6/18 15:22:06 (115 人讀取)

為維護民眾健康權益,建構戶外無菸環境, 臺北市政府衛生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6條第1項第4款規定,公告臺北市內湖復育園區、山水綠生態公園及福德坑環保復育園區,自109年7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本公告禁菸場所之違規吸菸行為人稽查取締,由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另後續行政處分、行政救濟、行政執行等事宜,由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執行。

違反規定於上開禁菸場所吸菸者,將依菸害防制法第31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

本案另載於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網址: https://health.gov.taipei )公告網頁。


 
發表人 衛生組長/洪嘉佑 於 2020/6/18 15:18:02 (105 人讀取)

為維護民眾健康權益,建構戶外無菸環境,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6條第1項第4款規定,預定公告臺北市大安區仁愛國民小學周邊人行道(臨敦化南路1段295巷),自109年7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違反規定於上開禁菸場所吸菸者,將依菸害防制法第31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

本案另載於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網址: https://health.gov.taipei )公告網頁。


 
發表人 生教組長/葉俊宏 於 2020/6/17 16:01:29 (100 人讀取)

轉知教育部「笑氣」危害防制海報1份

教育部亦製作「笑氣動畫懶人包」,請至教育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資源網(影音專區:http://enc.moe.edu.tw/VideoList)連結收看,加強學生防制笑氣使用之意識。
活動圖片


 
發表人 人事主任/廖彥晴 於 2020/6/16 15:38:08 (201 人讀取)

主旨:公告本校109學年度教師兼主任甄選錄取名單。
依據:本校109學年度教師兼主任甄選簡章。
公告事項:
一、錄取名單-正取:吳玉明;備取:無
二、錄取人員應於109年6月17日(星期二)當天上午9時30分至11時前親自攜帶國民身分證、郵局存摺帳戶影本、1吋彩色照片2張及相關學經歷證件至本校人事室報到,逾時以棄權論,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保留,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公告


 
發表人 幼兒園主任/李宜燁 於 2020/6/16 13:14:37 (127 人讀取)

 
發表人 幼兒園主任/李宜燁 於 2020/6/15 17:40:10 (116 人讀取)

 
發表人 衛生組長/洪嘉佑 於 2020/6/15 16:32:44 (101 人讀取)

臺北市延慧書庫募集國小至高中各版本之參考書(含教師版)及教科書或文學類、親子類及健康類等之課外讀物。

捐贈書籍方式 請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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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幼兒園/賴淑琪 於 2020/6/13 14:13:52 (173 人讀取)

 
發表人 衛生組長/洪嘉佑 於 2020/6/11 14:38:59 (97 人讀取)

為維護民眾不吸二手菸之健康權益,建構戶外無菸環境,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6條第1項第4款規定,預定公告臺北市大安區溫州街45巷內之綠地及其周邊戶外區域,自109年7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違反規定於上開禁菸場所吸菸者,將依菸害防制法第31 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

本案另載於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網址: https://health.gov.taipei )公告網頁。


 
發表人 註冊組長/施翰澤 於 2020/6/11 11:31:58 (286 人讀取)

詳情請參考相關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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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幼兒園主任/李宜燁 於 2020/6/10 17:27:04 (139 人讀取)

 
發表人 教學組長/洪佳琦 於 2020/6/10 15:37:38 (137 人讀取)

說明:
一、日期:109年7月22日(三)~7月25日(六)四天三夜住宿普門高中。
二、地點:佛光山普門中學(高雄市大樹區大坑路140-11號)
三、報名方式:請於109年7月10日(五)前完成報名,報名表連接網址: https://forms.gle/De9oqGDf4tX5CeGK9
四、聯絡人:普門中學圖書館主任南鳳瑋 電話:07-6562676#216


 
發表人 幼兒園/賴淑琪 於 2020/6/10 14:16:22 (115 人讀取)

 
發表人 衛生組長/洪嘉佑 於 2020/6/8 16:43:44 (130 人讀取)

臺北市民眾倘有心理諮詢需求,可洽詢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社區心理衛生中心(電話:02-33937885,時間:上班日上午9時至下午10時)或逕至中心官方網站(網址: https://mentalhealth.gov.taipei/ )查詢。

活動圖片

活動圖片


 
發表人 特教組長/廖正陽 於 2020/6/8 14:10:01 (120 人讀取)

活動簡章附件下載
宣傳海報附件下載
給小朋友的一封信附件下載


 
發表人 教學組長/洪佳琦 於 2020/6/3 14:17:50 (113 人讀取)

說明:
一、活動內容:現職外籍教學團隊設計與執行暑期課程,採用螺旋式課程設計與主題教學,10天共60小時浸潤式的英語環境,帶給同學不同以往的課堂風景與語言學習體驗。
二、活動地點:靜修國中部(臺北市大同區寧夏路72號)。
三、活動對象:國小四至六年級男女學生,額滿為止。
四、活動日期:2020年7月27日(一)至8月7日(五)平日9:00至16:00,共10日。
五、活動費用:每位新台幣15,000元整(包含課程費、教材、午餐、保險、報名費)。
六、報名表單: https://reurl.cc/QdNGGo

活動圖片活動圖片


 

 
發表人 衛生組長/洪嘉佑 於 2020/6/2 16:03:24 (114 人讀取)

為維護民眾不吸二手菸之健康權益,建構戶外無菸環境,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6條第1項第4款規定,預定公告臺北市內湖復育園區、山水綠生態公園及福德坑環保復育園區,自109年7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本公告禁菸場所之違規吸菸行為人稽查取締,由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另後續行政處分、行政救濟、行政執行等事宜,由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執行。

違反規定於上開禁菸場所吸菸者,將依菸害防制法第31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

本案另載於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網址: http://health.gov.taipei )公告網頁。


 
發表人 人事主任/廖彥晴 於 2020/6/1 9:22:43 (97 人讀取)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5月28日
發文字號:北市教人字第1093049021號

主旨: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09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國教署109年5月2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90059590號函 辦理。
二、國教署為辦理該署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擬於109學年度商借國立學校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師至該署擔任行政工作,相關資訊詳見國教署原函。
三、貴校如有推薦教師,請教師於109年6月5日(星期五)前逕將履歷表以電子檔寄送至e-3129@mail.k12ea.gov.tw,國教署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
四、檢附國教署原函及其附件各1份。
國教署來函商借教師作業原則簡歷表


 
發表人 人事主任/廖彥晴 於 2020/6/1 8:59:03 (109 人讀取)

 
發表人 衛生組長/洪嘉佑 於 2020/5/28 16:06:26 (122 人讀取)

為維護師生、家長及民眾不吸二手菸之健康權益,建構戶外無菸環境,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6條第1項第4款規定,公告臺北市大安區公館國民小學(地址: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4段41巷68弄2號)周邊全部人行道,自109 年6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違反規定於上開禁菸場所吸菸者,將依菸害防制法第31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

本案另載於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網址: https://health.gov.taipei )公告網頁。


 
發表人 衛生組長/洪嘉佑 於 2020/5/26 16:26:04 (138 人讀取)

為維護民眾健康權益,建構戶外無菸環境,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6條第1項第4款規定,公告臺北市萬華區捷運西門站1號及6號出口周邊戶外區域(漢中街與成都路交叉口),自109年7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本公告禁菸場所之違規吸菸行為人稽查取締,由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後續行政處分、行政救濟、行政執行等事宜,由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執行。

違反規定於上開禁菸場所吸菸者,將依菸害防制法第31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

本案另載於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網址: https://health.gov.taipei )公告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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